5月11日上午10时许,龙新派出所刘锦城警官等一行两人来到龙岗营业部,根据银行金融类主体安全责任标准,对本部的人防措施、技防措施、制度防范、基础防范等进行了检查指导。此次检查,刘警官对本部的技防和人防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。